此前有消费者反映在盒马平台订购鲜百合,收货后却发现为水仙球,食用后出现呕吐、腹痛等中毒症状。相关事件再次引发网友对生鲜平台品控问题的关注。

5月19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盒马“误将水仙当百合”事件向涉事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认定,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寺分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朝阳区市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罚款198元、没收违法所得19.8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1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盒马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多次赴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盒马区域负责人和当事分拣员进行询问,最终查明事件原因为:分拣员当日接到两单分拣任务,在打包过程中将两个订单中的百合与水仙看反,导致将两个商品装错,误将水仙种球当作食用百合发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