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校外培训安全提醒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同学们:
暑假已经到来,为保护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市教育局温馨提醒:
一
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睡眠时间,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塑造孩子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和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
二
确需参加校外培训,要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保护孩子安全健康,务必选择在政府官媒发布的《白名单》培训机构,不去“无证无照”机构、其他违规机构或个人场所。
三
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且非学科类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四
选择培训机构前做到“三看一签”:一看是否有办学许可证,二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三看培训内容与收费是否与公示内容一致,四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统一格式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书面约定培训内容、时间、费用及退费等相关事宜。
五
按照省“两个全面纳入”监管要求,我市正在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家长请通过规定的方式和路径缴纳培训费用,切勿以交现金、微信转账或银行转账至机构指定的其他账户等方式缴费,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同时请索要收费凭据,收费票据印章必须和办学机构名称一致。
六
在X红书、D音、W信、W博等自媒体平台发布的校外培训相关内容,目的是制造学习焦虑搞营销售课,实质是获取家长隐私搞中介招生,请家长朋友理性看待,一旦轻信并提交个人信息,将招致电话营销的骚扰,造成安全风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布《江阴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截至2025年6月10日)》。
名单所列单位经过校外培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核)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并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可以按照办学许可证(或审核意见书)载明内容开展培训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监督。
提醒广大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不到没有培训资质的个人场所或机构参加培训,主动规避风险隐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江阴市面向中小学生的
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截至2025年6月10日,排序不分先后)
办学许可证(审核意见书)
长什么样?
一起来看样本
↓↓↓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审批)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由文旅部门审核)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由科技部门审核)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由体育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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