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教育局发布
江阴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对做好幼升小、小升初工作
作出部署
一起来看!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各镇街负责组织实施。澄江街道范围内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敔山湾实验学校、华东师范大学江阴实验学校和滨江科技城中学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直属管理。
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市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依托“最江阴APP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为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各镇街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网上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16日前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
(2)现场验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办理验证及预报名手续,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
(1)6月10日-6月16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每名学生限登记1所民办学校。
(2)6月20日上午,开展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3)6月20日下午,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
(4)6月25日下午,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视作主动放弃),在“最江阴APP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江阴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录取流程。
相关政策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具有申请入学镇街的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限住宅性质,下同)、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及实际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相关镇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招生办法。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且在城区有稳定工作的,由市教育局和澄江街道根据学校办学能力和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对持有我市居住证满3个月及以上的未落户新市民,不设社保缴纳要求,保障其子女进入公办学校或政府全额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符合以上条件,有自购房产的,向房产所在镇街申请入学;租赁房屋居住的,原则上由居住证所在镇街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我市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4.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支援边疆建设干部职工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港澳台及外籍学生、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中小学要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就读市特殊教育中心校。为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涉及残疾儿童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6.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推行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锡教基发〔2025〕4号)精神办理。
咨询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0510—86862109
本意见最终解释权归江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