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称其花费398元在抖音平台购买了某餐饮店的券,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团购券为广告,不能使用。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平台上“寻味中国【实付398元】赠5j车厘子或草莓一箱”的团购套餐,页面显示“¥398¥526,7.6折热销中”,团购详情中显示“店内菜品与锅底任选(1份)¥398,消费赠送2选1 精选草莓(1份)¥128 车厘子自由(1份)¥128”,当事人陈述该套餐实际含义为到店消费398元即可赠送一箱车厘子或者草莓,但消费者购券后到店实际无法使用该套餐。
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对其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前,网络团购已经成为餐饮行业重要的引流获客渠道,部分经营者为抢占流量、吸引消费者下单,在套餐宣传中故意模糊核心规则,利用歧义性表述误导消费者,这种“引流套路”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也违背了诚实信用的经营准则,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该案的查处,既明确了餐饮线上营销宣传的合规边界,对广大餐饮经营者起到了有效的警示提醒作用,引导经营者诚信开展网络营销,准确清晰披露团购套餐的内容、使用规则与附赠权益,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也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诉求、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态度,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本地生活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具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