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元旦假期开启
春节也已然不远了~
不少人想买点烟花爆竹
增添节日氛围
朋友圈里也出现了
各种烟花爆竹的广告
但你知道吗
这可是违法的
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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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鱼烟花” 、“顺风车灯笼”、“仙女棒”……这些名称充满趣味的物品,实则是未经许可、非法储存的危险品。

近日,上海静安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相关非法销售广告后,宝山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锁定区内某一家公司。经查,该公司法人史某正是网上销售信息的发布人。民警现场查获一整箱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原来史某于12月初通过网络渠道,以3600余元的价格购入两箱烟花爆竹。其中一箱已寄赠外地友人,另一箱则通过物流运抵其公司。

史某原本计划将这批烟花留作自用,但在利益驱动下,在自己的社交群中发布销售广告,企图赚取差价。所幸广告发布后尚未售出任何产品,民警便已上门查处。
上海静安公安分局宝山路派出所民警徐霆表示,目前相关的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涉案人员也被依法行政处罚。
此外广东多地大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烟花爆竹无证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两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12月2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顺德区勒流街道某仓库内疑似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过进一步侦查,顺德区勒流街道应急办、派出所采取联合行动,安排执法人员前往涉事地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印有“山河揽月”“孔雀开屏”“哪吒加特林”“炸花火箭”等字样的烟花870箱,合计7580kg。由于涉事地点位于农业片区,而且储存数量较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烟花爆竹进行查扣。经初步调查,违法行为人林某和罗某知晓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但仍心存侥幸,在无任何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从外省购买烟花爆竹运输至涉事地点,打算在元旦和春节出售牟利。目前,林某和罗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5年12月8日10时许,南海区西樵派出所联合西樵镇政府相关部门在某车库查获一档烟花爆竹储存黑点,现场查获全民烟花大礼包(焰小龙)247箱、银美火箭7箱、狼嚎火箭7箱、哪吒烈焰加特林7箱,孔雀开屏5箱、炫酷赛车6箱,合计279箱烟花爆竹,现场抓获违法人员梁某锋,并将违法人员带回西樵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特别注意
转发售卖烟花爆竹的网络信息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
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多地警方
也通报多起相关案例
提醒市民
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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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例一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发现一住户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立即进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内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共计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02
案例二
2025年12月23日,山东寿光,韩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从中牟利。目前,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案例三
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义,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获取有人利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的线索。经调查,在陈某某家中查获16个品种烟花爆竹共计76件。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消防普法
售卖烟花爆竹需要取得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能在网上进行买卖吗?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特别注意
转发售卖烟花爆竹的网络信息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
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
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提 示
烟花爆竹
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
都潜藏火灾风险
它的危险存在于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
多个相关环节
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购买、燃放
将迎来高峰期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请查收(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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