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老人带娃被撞伤
索赔误工费被拒
2022年12月,全职帮子女带孙子的刘婆婆在小区带孙子玩耍时,被司机王先生倒车时不慎撞倒,事故经交警认定,王先生负全责。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当刘婆婆后续就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万余元进行协商索赔时,却与王先生及保险公司产生了巨大分歧,核心争议点就在于“误工费”。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误工费,理由是刘婆婆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事故发生前并无实际工作。
3方协商无果,2024年,刘婆婆及家人对王先生和保险公司进行起诉。
法院判决:
带娃是“隐性收入”
应获误工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刘婆婆事故发生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从子女处领取带娃报酬,但其从老家来到湖北武汉长期专职照顾孙子、承担家务的事实清楚。法院指出,刘婆婆的劳动付出,直接缩减了其儿子家庭维持运转的经济成本(如节省家政费),实质减少了家庭开支,并保障了其儿子能更专注于工作,间接创造了价值。这种行为对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工作收入起到了支持和保障作用,构成了家庭的一种“隐性收入”。
法院认定,刘婆婆主张的误工损失符合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既有事实依据,也符合法律规定,经核算,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刘婆婆包括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2万余元。
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关于误工费的认定,提起上诉。今年5月底,二审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履行了赔付义务。6月10日,刘婆婆收到了这笔包含误工费在内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