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从8个方面明确了提振消费的30项重点任务,方案明确提出,将制定提升消费能力、增加优质供给、改善消费环境专项措施,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细读此次行动方案,有一个深刻的印象:将提振消费置于更加开阔的视野、置于推进共同富裕和高质量发展的大坐标中加以考量,并针对深层次堵点进行结构性破题。这提醒我们,提振消费,要有高站位、广视野、大眼光,善于“跳出消费抓消费”,立足全局促消费,而不能仅仅“就消费谈消费”。
提振消费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作为经济社会运行大棋局中的一枚重要棋子,消费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要素息息相关,与消费者有无消费意愿、能力和时间等紧密相连。破解居民不敢消费、不愿消费、不便消费、不易消费等一系列难题,需要打破“就消费谈消费”的思维局限。从实践看,一些地方也推出了诸如发放消费券、举办购物节等刺激消费的举措,有的效果不错,有的尽管短期内掀起了一波消费热潮,时间长了却效果不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未能跳出“就消费抓消费”的窠臼,未找准消费不振的深层次原因,而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囹圄。
比如,消费能力问题。有经济学家曾言,“消费是刺激不出来的,没有收入就没有消费”。若劳动者薪资增长缓慢,不同行业、阶层收入差距悬殊,那么单纯呼吁人们打开钱包消费,无疑是无源之水。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统筹纳入政策设计,才能真正提升消费信心和能力。再如,消费时间问题。“时间贫困”与“消费疲软”之间,显然也存在相关性。如果劳动者被困于“工作—通勤—睡眠”的循环中,购物、旅游、文化娱乐等需要时间投入的消费行为自然会被抑制。而长时间处于压力、疲惫或挫折之中的劳动者,更倾向于选择低成本的“补偿性消费”,而非能带动产业升级的“品质型消费”。合理规范劳动时间、推广带薪休假制度,让人们有时间去逛商场、游山川、品美食,才能将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这也是“保障休息休假权益”被列入行动方案“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板块首条措施的深意所在。
消费的提质扩容,需要供给侧与需求侧形成结构性匹配。今天,人们的消费需求正处于发生深刻变化的阶段。随着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消费需求从基本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消费者特别是Z世代年轻人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各地在出台和落实政策时,要构建供需双侧协同发力的制度框架,以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用丰富多元、高质量的供给点燃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在这方面,我省进行了不少探索,“文化+消费”“旅游+消费”“体育+消费”等消费新场景遍地开花,消费意愿和层级也得以提升。
有观点认为,当前中国正逐步由投资与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变。从发达国家实践来看,建成消费型社会的标志是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超过70%。而中国家庭消费占比长期偏低,再加上内需不足已成为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矛盾,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已然成为“重中之重”。各地政策设计也当跳出“就消费促消费”的局限,善于“跳出消费抓消费”,注重从收入、保障、供给等维度全面“排兵布阵”,真正激活消费这池春水,让消费成为提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引擎,为美好生活铺就坚实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