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将以“千万工程”为牵引,以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路径,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为重大使命,2025年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2035年全省域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浙江提出4个阶段性目标:2025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新模式新机制;2027年实现“六个新”,即山区海岛县发展迈上新台阶、县城承载能力实现新提升、乡村发展迸发新活力、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新增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取得新进展、共同富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新突破;2030年取得跨越式成效;2035年全省域基本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