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的准妈妈们注意啦!
从本月起(7月1日起)
江阴市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财政补助新政正式施行
符合条件的参保孕产妇
将享受“零自付”待遇
7月1日起
参加江苏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
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
按规定支付后
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也就是说
不论是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
还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
由医保按规定支付,财政予以补助
个人不用负担
记者了解到
这一新政的补助范围是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以及住院分娩期间
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
发生的目录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
(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以上部分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
目录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
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目录范围外自费费用仍由个人承担
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
出院结算时自动免除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
仅需支付目录范围外费用
举例说明
举例来说,C女士在某医院住院分娩,医疗总费用6980.22元,范围内费用6438.72元,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16.92元,个人需支付963.3元,其中个人自付421.8元,个人自理541.5元。
新政出台后,医保、财政将全额负担范围内医疗费用6438.72元,C女士支付个人自理费用541.5元。
凡住院分娩出院时间在7月1日以后
符合条件即可享受
无需个人申请
办理出院结算时
医院自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