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澄江街道
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家长们赶紧看过来
2025年澄江街道
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幼儿园: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部署要求以及《2025年江阴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澄教发〔2025〕8号),结合澄江街道当前实际,经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通过,现就做好今年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制度 1.规范管理制度。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为指导,以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管理、规范收费。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2.新生登记制度。具体登记办法附后(附件1)。小班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网上预登记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验证合格的由幼儿园发放“入学通知书”。各幼儿园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园门口及服务区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服务区范围、招生对象、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3.公办园服务区制度。公办幼儿园小班入园实行划片招生,根据划片的范围(见附件2),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适龄幼儿原则上应于规定时间内具有澄江街道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限住宅性质)在同一服务区。 4.预防接种查验制度。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文件精神,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新生现场验证登记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开学报名注册时,再次核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认真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建好幼儿健康档案。 二、招生对象 1.入园年龄。小班三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托班二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各幼儿园不同年龄段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如需延缓入园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及病历复印件或残疾证等证明,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可以延缓入园。 2.招生范围。2025年6月30日前具有澄江街道户籍的幼儿;2025年6月30日前父、母在澄江街道购置有房产并持有合法住房证明以及其他符合澄江街道入园条件的幼儿。 三、相关要求 1.规范办园管理。各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控制班额,按照规范办园要求进行招生。 2.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选拔考试、测试或变相测试。鼓励轻度残疾的儿童在服务区公办幼儿园随班就读,公办幼儿园应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3.规范收费行为。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江阴市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持《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特困职工子女、无生活来源或无法定赡养(监护)人的孤儿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实行免费入园。幼儿园现场核验登记时,不得收取报名费,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 4.做好宣传解释。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情况比较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因此,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通过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四、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私自招生。为了保证孩子能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保障孩子人身安全,请家长在选择民办园入园就读时,查看该园的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详见澄江街道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3)。 2025年澄江街道幼儿园 一、小班新生 拟2025年9月在街道公办幼儿园入园的小班新生家长,应自行登录“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信息网上登记,凭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现场核验提示信息,于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幼儿园现场验证。 (一)验证时间 2025年6月28—29日(星期六、星期天); 上午8 : 00—11 : 00,下午1 : 30—5 : 00。 6月27日之前,“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将发送现场验证提示信息。如因系统技术原因,导致家长“最江阴APP”提示的相关信息出现错误,以本招生政策为准。 (二)验证地点 澄江街道各幼儿园。 (三)验证对象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3周岁。 (1)在澄江街道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住房证明包括在澄江街道范围内的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和符合政策的属于居住性质的公房租赁合同,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动产简称“房产”,下同); (2)在澄江街道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户口不在澄江街道,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范围内购置有房产并持有合法的不动产权证的幼儿; (4)其他符合澄江街道入园条件的幼儿。 (四)验证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等。 (五)具体说明 房产(限住宅性质)按照“先看父母独立房产,如父母无独立房产再看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原则进行查验登记。现场验证合格的,由幼儿园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底至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相应幼儿园申请办理入园登记: (1)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有独立房产的,可以到该独立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2)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a.父母无独立房产,仅有一套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b.父母无独立房产,有多套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到父母份额较高的共有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3)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澄江街道既无独立房产又无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孩子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的,可以到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4)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也无法凭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但幼儿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可以到该幼儿户籍地所在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5)幼儿户籍不在澄江街道,但父、母房产在澄江街道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父母有多套房产的,参照澄江户籍幼儿相关规定)。 (6)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住房因城市改造、建设而动迁,尚未安置仍处于过渡期的居民子女,由澄江街道征收拆迁部门(江阴市文定路107号澄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17办公室)出具证明,携带该证明(一式两份)及相关资料于6月27日之前至街道教育部门(江阴市人民东路259号113办公室)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原被拆迁住房所在地或者即将安置新房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已安置完毕的,不再享受拆迁户相关入学政策。 (7)父、母当年从军队转业,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或者即将跟随父母迁入澄江街道,父母未购置住房或者已购置住房但尚未拿到房产证,凭转业证明等材料于6月27日之前至街道教育部门查验合格后,可以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或者即将入住房屋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8)父、母为市级引进人才,未购置住房,凭相关证明(市委组织部及市教育局出具的人才证明等)材料,于6月27日之前至街道教育部门查验合格后,可以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9)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按政策租住政府公租房并在合同期内的,携带公租房合同和房产信息证明等材料于6月27日之前至街道教育部门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公租房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10)其它特殊情形经街道教育部门认定后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服务区。 以上各情形中:①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服务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拆迁安置与军人当年转业情形除外);②商业用房不作为服务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③共有房产仅指幼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共有房产情形。 2.幼儿户籍不在本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澄江街道范围内居住证满3个月及以上,且幼儿在澄江街道实际居住的,在公办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街道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不划分服务区。不能接收的安排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长也可就近选择其它合格的民办幼儿园(见附件3)入园,在完成“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网上信息登记后,可自行至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办理相关入园手续。 二、托班新生 幼儿于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2周岁,能听得明白、说得清楚,具有一定自理能力,能适应集体生活,有意向申请2025年9月在街道托幼一体化公办幼儿园入园的托班家长,不在“最江阴APP”登记,在小班新生招生工作结束后(时间另行通知),自行至相关幼儿园咨询、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要求和招生办法见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招生公告。 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说明 今年,各公办幼儿园按照去年划分的服务区范围保持不变。《关于2025年涉及夏港街道普惠、夏东、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部分区域幼儿入园的过渡方案》(见附件4)。 1.实验幼儿园:文化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东横河以北、澄康路以西;益健路以南、澄康路以东、东横河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 2.迎阳路幼儿园:锡澄高速以东、人民东路以北、澄张公路以西、东横河以南区域。 3.健康路幼儿园:锡澄运河以东、东横河以北、中山北路以西、滨江路以南;中山北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北、虹桥北路以西、滨江路以南;澄江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文化西路以北、澄康路以西区域。 4.滨江实验幼儿园:通富路以北、通渡北路以西、滨江西路以南、西至夏港街道界;滨江西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北至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南侧和长江澄江街道界、西至夏港街道界区域。 5.城中中心幼儿园:澄江西路以南、中山北路以东、东横河以北、虹桥北路以西;东横河以南、中山路以东、人民中路以北、高巷路以西区域。 6.澄江中心幼儿园:锡澄运河以东、东横河以南、新河以北,中山北路以西接人民中路以南接青果路以西、南街以北、虹桥南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南、运粮河以西。 7.第三实验幼儿园:新华路以南、澄张公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以东,东至高新区界、南至云亭街道界区域。 8.文定幼儿园:延陵路以南、朝阳关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北、天鹤路接春晖路以西区域。 9.礼延实验幼儿园:毗陵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花山路以西、南至南闸街道界区域。 10.辅延中心幼儿园:南街以南、虹桥南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青果路以西;东横河以南、高巷路以东、人民路以北、朝阳路接朝阳关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青果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绮山路接人民东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南、运粮河以东、新河以南、锡澄运河以东、毗陵东路以北、花山路以西区域。 11.要塞中心幼儿园:人民东路接环城南路以南、花山路以东、毗陵东路以北、大桥南路以西区域。 12.应天幼儿园:毗陵东路以南、大桥南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花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大桥南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 13.华都幼儿园:芙蓉大道以南、花山路以东、锡澄高速以西、南至南闸街道、云亭街道界区域。 14.西郊中心幼儿园:通富路以南、通渡北路以西(除江城家园小区)、人民西路以北,西至夏港街道界;人民西路以南、通渡南路以西、青山路以南、锡澄运河以西,西至夏港街道界、南至南闸街道界区域。 15.芙蓉幼儿园:滨江西路以南、通渡路以东、青山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区域;江城家园小区。 16.春申中心幼儿园:锡澄运河以东、滨江路以北、山前路以西(南)、北至长江澄江街道界区域。 17.澄江路幼儿园:滨江中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澄江西路以南、澄康路以东、益健路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 18.花园中心幼儿园:朝阳路接山前路以东、延陵路接锡澄高速接东横河以北、东至高新区界、北至长江澄江街道界区域。 19.天鹤幼儿园:延陵路以南、春晖路接天鹤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
新生入园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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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澄江街道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 (名单截止统计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1.普惠性民办—江阴市小荧星艺术幼儿园(澄南路70号) 2.普惠性民办—江阴市虹园幼儿园(文化西路三十三弄1号) 3.普惠性民办—江阴市虹园幼儿园分部(澄江街道虹桥五村) 4.普惠性民办—江阴市阳光花园幼儿园(毗陵东路2号) 5.普惠性民办—江阴市童谣幼儿园(通渡北路江城家园4—6号) 6.普惠性民办—江阴市桦阳幼儿园(绮山路316-1号) 7. 江阴希麦尔协和幼儿园(花北路58号) 8. 江阴安庭幼儿园(果园路78号) 9. 江阴普林思乐幼儿园(青年广场20号) 10. 江阴市育树家幼儿园(通富路150号) 11. 江阴市博洲爱维叶幼儿园(通渡南路108号) 12. 江阴澄中翰林幼儿园(寿山路67号) 13. 江阴硕德童盛幼儿园(五星路181—183号) 14. 江阴澄江小太阳幼儿园(锡澄路29号) 关于2025年涉及夏港街道普惠、夏东、 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部分区域 幼儿入园的过渡方案 西外环路(南北延伸至澄江街道界)以东至澄江街道界区域(以下简称“该区域”)的幼儿可到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办理登记,过渡方案如下: 1.幼儿户籍在该区域,并且父、母在此区域已经购置有住房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属原澄江街道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登记。 2.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该区域购置有住房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属原澄江街道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登记。 3.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汇雁城购置有住房(江阴市第四批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属原澄江街道服务区幼儿园进行预登记。若房产经过上市交易,澄江街道则不再予以接收。 4、幼儿户籍在该区域,父、母无房产或者其他特殊情形,由澄江街道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服务区。 该区域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可到西郊中心幼儿园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