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江苏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正式实施,新政优化工商业用户分时时段设置增设午间谷时段。
夏、冬两季(每年6—8月、12月—次年2月)11:00—13:00(2个小时);春、秋两季(每年3—5月、9—11月)10:00—14:00(4个小时)。
在这段时间用电,企业可享受谷段电价优惠。制造业企业可调整生产班次或设备运行时段,优先在午间谷段用电。
商业用户和100千伏安以下工业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分时电价。
温馨提示
此次优化的是工商业用电分时电价结构,从整体上降低了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成本,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充电成本,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没有影响。